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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所謂的好久不見是以"一年"為計算單位,上次和這位朋友見面已經是二年前的事囉,而這個約其實應該更早之前就要履行的。

二年前碰面的那次是他要去國外當半年至一年的交換學生,那時就先約了回國後要再聚聚,怎知後來大家各忙各的,三個人分別在台灣的3個縣市,時間老是橋不一起,就一直拖到昨天才碰面。

從下午茶開始,一路沒停的聊到晚餐,接著又換地方喝晚茶繼續聊,他說他已經有好久沒有在一天之內說過這麼多話,見到我們真的很開心,其實我們也是一樣啊:)

朋友這種事真的很妙,只要是合拍的人,就算再久沒碰面也不會覺得尷尬或沒話題可以聊,反而會有種輕鬆的感覺,因為我實在是很不愛應酬別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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